来源: 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: 阅读:11688 发布时间:2022-03-01 17:40:01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21〕49号)、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领域督查激励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文化和旅游部组织对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(地、州、盟,含直辖市下辖区县,以下简称地市)2021年度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,研究提出拟激励地市名单(以行政区划为序),现予以公示如下:
北京市 朝阳区
江苏省 南京市
浙江省 宁波市
江西省 景德镇市
山东省 青岛市
湖北省 武汉市
湖南省 长沙市
广东省 深圳市
重庆市 渝中区
四川省 成都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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