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文化和旅游部 作者: 阅读:11984 发布时间:2022-01-04 17:31:49
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令
第8号
《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<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>的决定》已经 2021年11月 30日文化和旅游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。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部长 胡和平
2021年12月23日
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废止《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》的决定
为进一步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,文化和旅游部决定废止《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令)。
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
联系地址: 北京市朝阳区松榆北路7号院9号楼3层 举报邮箱: bjpengye@126.com 备案图标京公网
备案图标京公网安备11010502040718号北京芃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
技术支持:时代壹网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 | 手机版 | 管理登录 | 京ICP备20013481号